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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河北北方学院 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22 17:06:38        访问次数:155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学校拟于2021年11月召开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

一、召开大会的时间、地点、会期

2021年11月18日召开学代会,会议地点在博雅会堂,会期为一天,分为预备会、开幕式、代表团讨论、选举和闭幕式。

二、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河北北方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

3. 选举产生河北北方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三、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产生办法

代表名额依据全校学生人数,按照有利于学生了解和直接参与学校管理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第二次学代会代表243名,普通学生不低于60%,女代表不低于25%。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学生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产生办法:由所属基层团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四、第二届学生委员会组成名额及选举形式,委员候选人及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名额及选举形式

根据《规则》规定,结合我校团学工作实际情况,拟定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21名,主席团成员5名。委员会按照20%的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等额选举产生。

(二)委员候选人及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1.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学代会委员由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所属团学组织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 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 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 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2.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委员,由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后, 提交委员会酝酿讨论, 确定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五、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及其任务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一)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任: 赵端端

副主任: 闫凯孟 陈政言 毕佳兴 宋永丽

 员: 王家辉 王铮 冯卓 刘丽丽 刘祎晗 李大山

李哲 张宇墨 张志鹏 张剑锋 赵文楷 赵荫腾 胡宇昊 高晴晴 韩旭

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和职责如下:

1.秘书组

 长:闫凯孟

成  员:陈政言 王家辉 王铮 李纪鑫 胡宇昊 高晴晴

 责:(1)起草有关文件,准备会议材料;(2)起草大会议程和日程;(3)大会和代表团讨论记录;(4)完成大会临时任务。

2.宣传会务组:

组  长:毕佳兴

成  员:宋永丽 冯卓 刘丽丽 刘祎晗 李大山 韩旭

 责:(1)负责会议的各类宣传和报道;(2)大会各种证件的印制、发放,会场的安排和布置工作(会标、主席台布置,代表座位安排,音响、饮水等);(3)代表团讨论会场的安排和布置;(4)会议材料装袋和发放;(5)接待参加会议的上级领导、来宾、列席人员;(6)邀请函制作与邮寄;(7)会议的其他临时工作。

3.组织组: 

组  长:赵端端

成  员:李哲 张宇墨 张志鹏 张剑锋 赵文楷 赵荫腾

 责:(1)负责代表资格初审和代表人数汇总等有关事宜;(2)制定选举办法,组织有关选举工作;(3)编印代表团名册和代表名单;(4)编写候选人情况介绍和各种名单;(5)推荐监票人、计票人,准备选举票箱和选票等工作。

本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在筹备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重要问题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六、代表大会的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10月初)

各基层团组织要把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和河北北方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作为重要的大事抓好,充分认识做好选举工作及推荐提名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选举程序与选举办法,在全体学生中传达实施方案的精神,组织有效的宣传和动员,充分发扬民主,使全体团员关心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这件大事。

主要工作

1.各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学生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

2.将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后的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名单酝酿情况报告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以及本单位学代会筹备情况报筹备工作委员会。

3.筹备工作委员会对各选举单位预备人选名单及酝酿情况进行审批,并对各选举单位召开学代会进行批复。

(二)基层团委召开学代会(202年10月中旬)

根据《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各二级学院召开学代会。选举本单位出席校学代会的代表,选举本单位学生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代表选举工作按照《河北方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进行。

主要工作:

1.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完成学生代表的选举工作,并将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后的学生代表选举结果报筹备工作委员会。

2.筹备工作委员会汇总学生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情况,形成初步人选名单。

(三)确定学生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的工作(2021年10月下旬)

主要工作:

1.筹备工作委员会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学代会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报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批。

2.各单位酝酿讨论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将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酝酿情况报筹备工作委员会。

3.筹备工作委员会汇总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关于学生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酝酿讨论结果,并在此基础上酝酿提出学生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上报校党委。

(四)划分代表团、产生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2021年11月上旬)

主要工作:

1.划分代表团,各代表团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本代表团正、副团长;

2.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3.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4.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议程(草案)

(五)召开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2021年11月中旬)

主要工作:

1.召开大会预备会议、第一次主席团会议

2.召开学代会

共青团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